1.评价指标:适龄青年主动参军入伍的(奖励个人及父母)
信用赋分:+10
2.评价指标:适龄大学毕业生主动参军入伍的(奖励个人及父母)
信用赋分:+20
3.评价指标: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及相当表彰奖励的(奖励个人及父母)
信用赋分:+20
4.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(奖励个人及父母)
信用赋分:+30
5.评价指标: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(奖励个人及父母)
信用赋分:+40
6.评价指标: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的(奖励个人及父母)
信用赋分:+50
7.评价指标:严格履行民兵义务,主动加入民兵组织的(每年评价一次)
信用赋分:+10
8.评价指标:积极参加民兵军事训练、民兵战备勤务和遂行急难险重任务的(每年评价一次)
信用赋分:+20